新京报讯 (记者林其玲)11月5日,北京海淀法院对奇虎360诉金山公司诽谤案作出一审判决,判金山安全软件有关“360窃取用户隐私”言论属于商业诋毁,金山公司刊登道歉声明,并赔偿30万元。对此,金山公司表示将提起上诉。
法院判决书显示,该事件缘起2012年2月,金山公司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,在网站发布诋毁360“涉嫌偷窃用户隐私”的侵权文章,并在金山电池医生软件上设置弹窗向用户散布虚假信息。
法院认为,金山和贝壳国际作为网络安全领域的专业公司,应当及时对相关的网络媒体报道进行核实,并提供准确的信息,在此基础上发布科学、客观的信息才是其应尽的安全义务。法院判定金山和贝壳国际存在商业诋毁行为,应当承担相应责任。
据360公司介绍,此前北京西城法院刚刚宣判金山网络CEO傅盛侵害了360公司名誉权,判决傅盛删除相关微博文章并向360公开赔礼道歉。